人民的基本權利:為維護人的尊嚴與價值,以憲法(因其效力最大,且修改程序繁複、困難)來規定國家不可侵犯的事項,以及人民可以向國家請求給予利益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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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自己

◎吳淡如  (20031121)
我這一生都照自己的方式生活,從不曾後悔遺憾。──凱薩琳.赫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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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的小孩今年小二了,每次和他對話都會讓我覺得:世界真的很美好~哇哈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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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重量有多重?我們不會知道,直到它整個壓在你的心上,那份痛覺才提醒了我們,原來,它這麼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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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身 暢所欲言誰怕誰?

2007-01-29  世新大學吳泓勳/台北報導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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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最多的居然是第1題,有沒有搞錯丫!那可是送分題耶!<(^)>
(範圍:仁林版〈貨幣與銀行、政府的經濟功能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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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中二第二次段考的考題,中三的就拿來當做複習唄~(範圍:翰林版〈中央政府、地方政府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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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?星期三消失?哈哈~不是啦,是我消失了一天啦。上個星期三我請假了,小羊們找不到人,隔天紛紛八卦的追問我幹啥去了。唉~還能幹啥呢~不就是有「師」自遠方來唄~(抱歉厚,不是去相親,當然也不可能是結婚啦,哈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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